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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举办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培养工作细则
2023-06-01  

第一章 学术委员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津师范大学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举办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的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要求,成立天津师范大学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举办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由9-11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校长担任。成员从与该项目工作有关的部门中遴选,其中教授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专业所在学院(学部)设立学术分委员会。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各专业的培养方案。

  (二)审定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选聘办法和导师名单。

  (三)审定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和预答辩的通过标准。

  (四)审定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和学生名单。

  (五)研究解决与学术、学位工作相关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任课教师的选聘及职责

  第四条 选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师德。

  (二)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三)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其以上者。

  (四)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五)一般应为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在研课题的中级职称教师。

  第五条 聘任范围

  (一)本校在编教师或具备受聘资格、课程实践教学急需的外聘教师。

  (二)经我校同意,外方合作院校派出的教师。

  第六条 聘任程序

  经专业所在学院(学部)主管院(部)长推荐,并经该学院(学部)学术分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 任课教师职责

  (一)填写课程大纲实施计划表和教学进度表,并按教学进度表进行教学。

  (二)根据学生特点,按教学大纲认真备课,制作教案。

  (三)应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为学生营造生动有趣而又充满学术气息的课堂氛围。

  (四)负责本门课程的学生考勤。

  (五)负责本门课程的考试命题、试卷评阅和成绩录入等工作。

  第八条 考核办法

  (一)加强教学督导工作

  专业所在学院(学部)的教学工作分委员会负责本专业的教学质量监督工作。

  (二)采取学生评教的办法

  每学期授课结束,由专业所在学院(学部)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全面了解每位教师的授课情况。

  (三)对于教学评价不合格者,或在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者,均不再聘任。


第三章 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培养方式

  第九条 培养目标

  (一)教育行政学专业

  瞄准国际教育领域对管理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具有国际教育视野和现代教育管理理念,通晓教育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具备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研究工作基本技能,胜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工作的应用型、研究型专门人才。

  (二)情报学(信息分析与决策研究方向)专业

  瞄准国际人才市场对管理工作有关信息分析与决策领域的实际需求,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通晓情报信息分析与决策基础知识,了解中韩国情,有一定的信息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的应用型或研究型专门人才。

  第十条 培养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外综[2006]5号)文件规定,“中方学校引进的外方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应至少占全部专业课程的三分之一;由外方教师面授的专业课程门数和教学时数应至少占所有专业课程门数和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教育行政学专业培养方案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总数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成绩考核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考试

考查

1

教学论研究

3

56


4



*


2

教育社会学

3

56

4




*


3

教育心理学

3

56

4




*


4

教育行政学

3

56



4


*


5

公共关系学

3

56


4



*


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论

3

56



4


*


7

教师论(韩方课程)

3

56

4




*


8

奖学论(韩方课程)

3

56


4



*


9

组织行为学(韩方课程)

3

56



4


*


10

毕业论文




*

*

*




总学分/总学时

27

504

12

12

12




(二)情报学(信息分析与决策研究方向)专业培养方案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总数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成绩考核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考试

考查

1

管理经济学

3

56

4




*


2

营销原理

3

56

4




*


3

管理信息系统(韩方课程)

3

56

4




*


4

供应链管理

3

56


4



*


5

人力资源管理

3

56


4



*


6

会计学(韩方课程)

3

56


4



*


7

战略管理(预测与决策)

3

56



4


*


8

竞争情报学

3

56



4


*


9

韩国经济论(韩方课程)

3

56



4


*


10

硕士论文




*

*

*




总学分/总学时

27

504

12

12

12





  第十一条 培养方式

  采用中韩合作硕士培养模式,学制2-4年。前三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第四学期撰写学位论文,第四学期末赴韩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可使用韩语、英语或汉语。


第四章 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

  第十二条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

  (二)论文的内容应有自己的新见解;应能反映作者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三)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工作量。选题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

  (四)论文应符合科研论文的学术规范。论文要有科学性,结构严谨,材料真实可靠,文字通顺、简洁,标点符号正确,引用文献资料和使用的计量单位、图表等符合规范要求。

  (五)论文格式要严格按照韩国世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标准执行。

  (六)论文要有简明的中、英文提要。

  第十三条 学位论文的查重和评阅

  (一)学生初稿完成后,专业所在学院(学部)负责通知学生将学位论文上传查重软件,自行查重,将查重报告交给学院(学部)。如重复率在25%(含)以上,令其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检测。

  (二)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选聘与论文研究课题有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2-3名,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如评阅人一致认为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可参加预答辩;如其中1人为否定意见时,须另请评阅人重新评阅,若新聘评阅人仍持否定意见,论文应修改,修改后的论文仍请评阅人评阅,直至通过后方可参加预答辩;如两人以上(含两人)为否定意见时,则该论文不能参加预答辩。

  (三)评阅人的评语应包括:对论文选题的理论或实际意义及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价;对论文成果是否表明作者有新的见解和论文水平的评价;对论文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评价;对论文工作量、写作水平等的综合评价;论文的不足之处等。

  (四)应保证评阅人至少有两周的时间评阅论文。

  第十四条 预答辩

  (一)专业所在学院(学部)严格把控学生的论文质量,开展预答辩工作。可进行一至两次预答辩。

  (二)首次预答辩未通过者,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通过方可参加二次预答辩,顺利通过者方能参加最终的论文答辩。

  第十五条 答辩

  (一)学生须赴韩国参加为期15天的论文答辩。

  (二)论文答辩未通过者,须再次赴韩国答辩。

  (三)怀孕者不能赴韩国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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