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文件
师大教〔2019〕11号
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启动第二批“课程思政”
系列优质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关于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攻坚的实施意见》(师大党发〔2018〕50号)及《天津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创新改革实施方案》(师大党发〔2018〕67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系列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院党委审核推荐、学校专家组评审,确定“中学数学教学设计选讲”等81门课程为我校第二批“课程思政”系列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其中思想政治必修课混合教学模式改革专项1门、综合素养精品建设课程18门、专业育人特色建设课程62门(含9门教师教育模块课程)。
本次立项的已开设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新建课程原则上为两年,课程自立项之日起至少经过两轮课程教学实践方可申请结项验收,凡“马工程”教材涉及的课程须使用“马工程”教材。课程承担单位负有课程建设管理服务、质量监控等责任,课程质量评价采取院督导组听课、校督导组抽查、学生评教等多种方式。通过结项验收的课程,可视建设质量情况被评为合格课程、优秀课程、精品课程。
思想政治必修课混合教学模式改革专项项目,学校提供0.2万元建设经费,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额配套建设经费;综合素养精品课、专业育人特色课建设项目,学校予以每门立项课程0.5万元建设经费。为落实教学专项经费改革工作,上述经费统一划入学院教学专项工作经费账号,由学院设立分解账号列支,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由教师教育处设立分解账号。
各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建设立项课程,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充分挖掘和运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结合课程实际,将思政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做到在知识传授中强调价值引领,在价值传播中凝聚知识底蕴,将思想政治教育隐性融入课程教学。
附件:
天津师范大学
2019年9月19日
天津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