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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3-09-19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推免工作要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严格管理的原则,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推免工作办法。

一、学生申请资格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应为本校国家计划 2024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2. 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 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为本年级前35%。

6. 在学期间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①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②校教师教育专项奖学金;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④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⑤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⑥获得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或署名的竞赛市级最高奖或国家级次高奖(含)以上奖项的参赛成员,以及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获奖成员。

7. 英语水平要求:

①非英语专业(一般类)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 CET-4 成绩达到 420 分及以上水平;

②非英语专业(艺体类)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 CET-4 成绩达到 400 分及以上水平;

③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④其他学习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要求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其以上水平。

(二)研究生支教团具体推荐办法见《关于招募选拔我校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二、名额分配

学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为:非师范类1个。

三、组织推荐工作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为:

组长:张卫军

副组长:高航 吕由 肖珊

成员:王临惠 郭红 穆涌 马晓菲 姜有辉 王葆莉

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组长对学院推免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推荐办法、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切实发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实行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如有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五)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应从严把握。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六)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要确保全部推免工作同步。

(八)推免名单将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9 月19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布置推免工作;

(二)9月19日10:00前,学生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原件);

(三)9月19日15:00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三天;

(四)9月21日17:00前,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并交验推荐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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