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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20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类别,立足于满足世界对国际中文教育高层次人才的紧迫需求,服务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与国际中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教师职业从业资格相匹配,突出国际岗位高层次人才的特质塑造和多学科交叉融合素养的造就,培养事业发展亟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确保本专业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实施,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规守法守纪,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学位学历条件

1.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在国(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5年7月左右)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最迟须在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同等学力人员:只接受科研能力强、得到报考专业博士生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具体要求是:①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学校规定的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②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③近五年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名导师最多推荐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在考核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报送研招办审查【报名前(以邮戳为准)将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送(寄)至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2025年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以上条件,按程序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之后方可报考。未通过我校审查自行报考的,不予准考。

(三)外语条件

外语能力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CET-4/CET-6≥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水平;

(2)英语专业TEM 4/8≥60分,或获得英语及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3)雅思≥5.5分;

(4)托福≥80分;

(5)在母语为英语国家或地区学习,用英语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

2.其他外国语参照英语相关要求。

(四)其他条件

1.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须出具同意函)。

2.具有较丰富的国际中文教育或相关实践经历。具有国家公派国际中文教师(或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经历者优先(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分定向与非定向就业。

二、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名称

导师姓名

拟招生人数

国际中文教育

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

钟英华

1

国际中文教育

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

纪德奎

1

国际中文教育

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

杨爱君

1

国际中文教育

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

齐欣

1

国际中文教育

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

李洪修

1

国际中文教育

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

李广瑜

1

国际中文教育

机构(项目)管理与领导力领域

杨薇

1

国际中文教育

机构(项目)管理与领导力领域

陈晨

1

国际中文教育

创新咨政与智库领域

秦龙

1

国际中文教育

创新咨政与智库领域

赵雅文

1


三、报名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考务费,标准为140元/人·次,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提前通知。

1.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生成报名号并成功缴费后下载《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职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无须签署单位意见。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5年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同城急送及闪送寄至天津师范大学部校共建国际中文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与专业学位管理科(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心教研楼,励老师收,邮编:300387,联系电话:022-23540688。信封上注明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报考专业名称)。考虑假期邮寄接收会有延迟,建议考生尽早邮寄,以免耽误材料接收审核。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除邮寄纸质材料外,考生须于2025年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tjnu.edu.cn/logon)提交申请材料(由于数据需要同步,一般在网报完成两天后方可提交)。按照材料清单要求编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并扫描成一个完整PDF文件上传。要求文件顺序条理清晰,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边缘完整,亮度均匀。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报名材料明细表》(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

2.《2025年天津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考生签名处手写签名),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1)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取得国外高校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本科、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

(2)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同时提交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书》;

10.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

11.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3.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函(仅针对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

14.赴外国家公派国际中文教师(或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经历相关证明。

(三)现场确认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日期:2025年3月8日-14日(以报名结束后通知为准)。考生本人持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天津师范大学部校共建国际中文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与专业学位管理科审核证件。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考核

考核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部校共建国际中文教育发展研究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候选人。综合考核名单将在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综合考核

1.部校共建国际中文教育发展研究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候选人进行考核。综合考核结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综合考核时间

第一批次:3月8日-14日(以报名结束后通知为准)。

第二批次(待定):4月。

3.综合考核资格审查

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等报名材料进行确认检查,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凡未进行考生身份检查或身份检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和录取。

4.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考生登录“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询到进入复试的结果后在系统完成缴费。

5.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1门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60分为不及格)。

(2)面试

面试以口试的方式进行,内容由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英语听力口语考核三部分组成。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英语听力口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养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英语听力口语考核2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60分为不及格)。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我校将对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包括复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的任一部分均按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和专家个人不得对复试进行录音录像。

(三)拟录取规则

录取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录取时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不分领域),择优录取。对于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将按照录取名额录取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2.定向就业协议书

我院将在4月将博士定向就业协议书(含研究生院已盖章的“少干计划”定向协议书)及人事调档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含“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寄给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定向就业协议书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寄回,拟录取非定向考生最晚可于7月份寄回。

3.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制、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综合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有一门不合格(未达到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6)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4.录取信息的公示

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月24日

提交申请材料:2025年2月26日前

现场确认:2025年3月8日-14日(以报名结束后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3月8日-14日(以报名结束后通知为准)

第二批次(待定):2025年4月

六、学习期限及学费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要求录取考生实习实践和脱产在校学习研究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年,第一、二学年须在校完成课程学习。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学年,总学费为52000元。

七、其他

(一)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必须与所在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进行再次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可于6月下旬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通知要求修改通讯地址。(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允许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位招生导师;如果报考志愿对应的多位导师属于同一个学部(学院),且有两个及以上志愿入围综合考核阶段,在综合考核前考生需向学部(学院)确认一个参加综合考核的志愿,其他志愿不予准考;如果报考志愿对应的多位导师分属不同学部(学院),考生可自愿参加不同学部(学院)的综合考核,如果被拟录取,以最先公示的学部(学院)拟录取结果为准,其他学部(学院)拟录取信息无效。

(五)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766157;

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0688。

受理申诉、监督联系电话:022-2376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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