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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10-2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给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根据《天津市“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我市“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0到1基础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市“十三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鼓励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等课题开展研究。立足推进我市“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研育人、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国家和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认定条件

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45岁,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为主。各单位对科研项目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三、项目经费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项不少于2万元。

四、说明

1、项目任务书签订为2019年10月份,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请各学院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推荐认定的项目一览表(见附件)上交至社科处。

联系人:马媛 23766335

社会科学处

2019年9月10日

附件

推荐认定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项目 负责人

职称

学位

年龄

所在学校

系、所附院

经费 总额

成果形式

备注

























































填表说明:

1.项目类别:填写一般。

2.学科分类:按照《学科分类与代码(国标2009)》填报,必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与代码、二级学科名称。

3.学位:填写学士、硕士、博士、无。

4.经费:单位为万元。

5.成果形式: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样机、专利等,选择申报书中重要的两项填写。

附件【2019年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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